2008年03月31日 15:21
法律教育网学员kennethsui:我是非法律专业的学员,因为有法律教育网的辅导,今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414分,其中卷一100分、卷二114分、卷三113分、卷四87分。衷心感谢法律教育网,感谢所有老师。我非常喜欢听姚贝老师、刘玫老师、王静老师、阮齐林老师、姚欢庆老师、徐金桂老师、徐继军老师、王进喜老师的课,他们讲得真好,让我的复习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姚贝老师的经典名言——“法不离手”,更让我受益良多。再一次谢谢各位老师!
法律教育网学员zhaoshaohu:我的成绩:98、96、92、97,总分
2008年06月23日 10:21
点击收看徐金桂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串讲班辅导免费试听(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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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01日 16:35
两个大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
四个小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要有明确授权,无法律无行政。
在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上:第一,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第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措施。行政机关不遵守这一不作为义务,将构成行政违法。
二、程序正当原则
第一,行政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
2011年02月10日 09:23
编者前话:司法考试行政法高频知识点汇总。司法考试的行政法一直是考生们比较头疼的科目,很多考生反应总是记不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行政法的高频知识点的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法的分值在50-60分之间,占司法考试总分的7%-10%.在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所占比重较大,与我国法治建设中依法行政的大背景是紧密联系的。从试题的类型看,行政法考查的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是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以及事例分析题。
对于行政法而言,从命题形式上看,考试大纲规定的题目形式都可能出现。从试题考查的角度看,行政法的试题偏重于从案例到法条、从案例到理论、从法条到法条的出题形式。不少题目的题
2010年11月15日 09:55
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
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
4.原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2010年11月05日 11:11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下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时,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10年10月12日 10:58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的方式方法的总称。
【行政程序法的原则】
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前必须给予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否则这种行政决定可以因为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听证制度
2、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文件、档案材料和其他政府信息的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关于行政机关获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个人信息档案,从事商业经营和公共事业活动信息档案和有关证据材料的制度。首先是
2010年10月12日 10:55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的方式方法的总称。
【行政程序法的原则】
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前必须给予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否则这种行政决定可以因为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听证制度
2、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文件、档案材料和其他政府信息的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关于行政机关获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个人信息档案,从事商业经营和公共事业活动信息档案和有关证据材料的制度。首先
2010年09月19日 14:41
网校学员ppoo
:感谢网校老师,陪我度过那么多不眠之夜!李毅老师讲得好,艰难晦涩的三国法被他讲得深入浅出;还有杨帆老师,讲得通俗易懂;姚欢庆老师是民法怪才,永远都喜欢他的课;阮齐林、姚贝老师的刑法让我听得津津有味;吴鹏、张海峡老师诙谐幽默;徐金桂、杨帆(男)、王旭、叶晓川、王进喜、王静老师都能把内容讲到点上;赵俊峰老师讲的学习方法、知识点非常到位。这些老师都有大家风范,让我获益匪浅。感谢法律教育网!感谢网校老师!
2010年06月08日 10:28
「撤诉」
撤诉是指原告或上诉人自立案至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根据审级不同,分为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两类。主体分别为原告和上诉人。
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和上诉人或者经他们若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或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一种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原告申请撤诉;另一种是被告在一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4、撤诉申请必须在
2010年06月08日 10:27
法律教育网学员eat58:我感觉网校的老师讲课都很好。听了徐金桂老师的课,我对行政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谢谢网校,如果今年通过了司考,我一定当面道谢!
2009年12月21日 15:41
法律教育网学员kennethsui:我是非法律专业的学员,因为有法律教育网的辅导,今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414分,其中卷一100分、卷二114分、卷三113分、卷四87分。衷心感谢法律教育网,感谢所有老师。我非常喜欢听姚贝老师、刘玫老师、王静老师、阮齐林老师、姚欢庆老师、徐金桂老师、徐继军老师、王进喜老师的课,他们讲得真好,让我的复习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姚贝老师的经典名言——“法不离手”,更让我受益良多。再一次谢谢各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