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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继军(民事诉讼法)——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名师录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加全面的了解徐继军老师,法律教育网特别搜集整理了徐继军老师的有关资料,供考生参考!
个人资料
徐继军 性别:男    所在地:北京
2007年11月16日 10:58

法律教育网学员kennethsui:我是非法律专业的学员,因为有法律教育网的辅导,今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414分,其中卷一100分、卷二114分、卷三113分、卷四87分。衷心感谢法律教育网,感谢所有老师。我非常喜欢听姚贝老师、刘玫老师、王静老师、阮齐林老师、姚欢庆老师、徐金桂老师、徐继军老师、王进喜老师的课,他们讲得真好,让我的复习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姚贝老师的经典名言——“法不离手”,更让我受益良多。再一次谢谢各位老师!

法律教育网学员awu8008:考试终于结束了,感觉还没有缓过神来。头还是沉的,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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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6日 11:09

点击收看徐继军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班辅导免费试听(2009年)
点击收看徐继军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班辅导免费试听(2008年)
点击收看徐继军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班辅导免费试听(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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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01日 16:17

  ● 什么是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法官无法查明案件事实时承担不利后果的危险负担。  上传图片1  ● 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分配并非意味着将全部的举证责任压在一方当事人的身上,而是将案件事实划分为若干种类,有的事实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有的事实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关键掌握罗森贝克的规范说    其次掌握举证责任导致的几种情况(证据规定的第四条并非全部都是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  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无倒置)  2.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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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0日 09:32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
  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对应法条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
  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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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5日 09:47

  众所周知,新出台法条、司法解释都是司法考试考点的高发区,最高人民法院7月14日对外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这个总共12条的司法解释,为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惩治“老赖”高消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希望考生重视起来。
  《规定》指明了限制高消费的对象、原则、范围、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确定了限制高消费的对象是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凡是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为增强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规定》中列举了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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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05日 11:06

  总结历年考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命题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考点集中。民诉法和仲裁法虽然条文很多,内容庞杂,但考点相对集中。民诉法的考点集中在管辖、当事人和代理人、证据、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几个部分。仲裁法的考点集中在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组织、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上。试题中涉及这些考点的分值占民诉法和仲裁法总分值的70%以上。
  (二)重点突出。法典和司法解释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法典是指民诉法、仲裁法和海事特别程序法,条文有477条。司法解释主要有《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320条)、《经济审判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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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 10:35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
  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
  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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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19日 14:12

  网校学员cynh:网校的老师讲得实在是太好了,本想等通过了考试来报喜的时候再感谢,可我已经忍不住了!特别是徐继军老师的课程,讲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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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6日 16:34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申请撤回起诉、上诉的撤回和有独立请求  权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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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6日 16:33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申请撤回起诉、上诉的撤回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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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6日 16:32

仲裁员是由行使仲裁权的仲裁机构聘任的仲裁志愿人员;审判员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法官。仲裁员和审判员的职责都是解决争议,通过公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但二者有原则区别:  一、主体的产生不同。仲裁员是各家仲裁机构根据法定条件聘任的;审判员是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命的。
  二、职权不同。仲裁员是仲裁机构的志愿人员,其行的仲裁权限是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授予的;审判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使的审判权是公权,是国家权力。
  三、工作制度不同。仲裁员一般为兼职;审判员则是专职的法官。仲裁员仲裁案件,依据《仲裁法》;审判员审理案件主要依据有关诉讼法。提交仲裁的案件,裁判权完全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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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6日 16:31

  在诉讼活动中,有些当事人只知道起诉,而不懂得重审、再审、提审,甚至将它们等同当作一回事。现将重审、再审与提审的法律概念简述如下: 
  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 
  再审,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新审理活动,叫作再审。再审须由本院院长提出,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指令,或因上级人民捡察院提出抗诉而实行,再审应另行组成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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