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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dx—大地情歌
岁月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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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dx 性别:男    所在地:天津市
专职律师
2010年06月14日 14:39

 
每天一定要坚持复习,哪怕你看书看得想吐,也要完成计划以后再去吐!
  1.在职考生的双休日和长假:当复习完成一遍之后,复习昨天的知识远比学习新的知识重要得多,所以原则上不学习新东西,专门用于测验和回顾、反思,查漏补缺,复习基础知识。
  2.每周:抽15分钟反思一周学习情况,制定下周学习计划。
  3.每月:抽30分钟在不受打扰的情况下回顾当月学习情况,制定下月学习计划。
  4.用分科真题做每周配套练习,用分届真题做每月评测;通过反复演练真题达到查漏补缺、掌握法条、强化记忆、完善考点体系的目的。
  5.法条的记忆不能单凭强记,需要理解。有考友说:“当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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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28日 19:52

一、审判管辖的概念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二、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⑵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二)中院管辖的例外规定
除了上述最基本的以外,由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在法条上体现的略显复杂,因此笔者在此作一简单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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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07日 10:53

 一.分值分布

  2009年司法考试试题中,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中国宪法的题目共有106分,其中单选题:23分;多选:30分;不定选:8分;论述:45分。
  在各类题型中,考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5道单选题和一道论述题,共计25分,考察法理学的有7道单选、6道多选、2道不定选、一道论述,共计48分,考察法制史的有:4道单选、3道多选,共计10分、考察宪法的题目:7道单选、5道多选、2道不定选,共计21分;
  从分值的分布的角度来看,基本上和过去三年保持一致,如法理的选择题保持了23分、法制史保持在10分左右;第四卷继续有法理方面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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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0日 16: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目录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第108条)
9、叛逃罪(第109条)
10、间谍罪(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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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6日 10:47

热热浓浓的咖啡
爱情总是让人依偎
承认自己很怕黑
寂寞空虚没有人陪
你为何流泪
流泪为了谁
自己把自己安慰
 失意单调的咖啡
结果总是让人伤悲
整颗心都面临崩溃
心随枫叶片片飞
你为何心碎
将自己灌醉
难道爱你就是受罪
你用太多太多的理由
骗过我这可怜虫
坐在对面痛哭的人
为何咖啡越喝越浓
我用太多太多的理由
藏不下你一个温柔
为你牵绊到最后
你连一句话都没有留
只有咖啡在我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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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5日 15:59

又是一年悲欢时,
喜怒哀乐谁躲过。
且与流风当对歌,
风华何时耐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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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03日 09:30

 
        1、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7款)
        2、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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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26日 09:36

司法考试是一场马拉松,需要考生的持久的复习和惊人的耐力。很多考生前期复习的比较好,但是由于最后冲刺阶段的一时放松而前功尽弃。下面为大家总结几个常见的错误,以期可以警示各位考生。
  1。前期准备充分,后期放松警惕。这是考生最容易犯得错误,很多考生在前期的准备中,复习的非常充分,知识点也掌握的比较扎实。最后一段时间便放松了警惕,以“大考大玩”为指导思想,对司法考试投入的时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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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26日 09:34

按照以往考生复习的经验来看,考生准备整个司法考试过程中共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前期基础阶段;一般为3、4月份到6月底,考生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对司法考试中的基础知识理论进行识记。
  2。中期巩固阶段;一般从7月初到8月底,这个阶段考生的主要认为便是梳理自己的知识体系,通过试题查漏补缺,同时注意加强对当年司法考试热点问题的复习。同时也是疑惑产生的时期,在这个阶段,考生不断加强对知识点的掌握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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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26日 09:32

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很多考生懂得放弃,但是却不知道该放弃什么?由于放弃错误导致司考失利。在此我们为大家分析司法考试中的非重点知识点,做到有的放矢。
  1。行政法相关知识点。行政法由于其脱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因此对于大部分考生来说理解起来较为困难,行政法被誉为司法考试中的三大实体法三大诉讼法之一,其所占的分值虽然较大,但是其分值分布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之中,其他的法律法规涉及知识点较少,因此在复习过程中,针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要重点复习,而对于其他的行政法,只需简要的温习,对历年真题中涉及的知识点复习到了即可,不必深究。
  2。三国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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