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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名师录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毅老师,法律教育网特别搜集整理了李毅老师的有关资料,供考生参考!
2012年05月04日 10:51

导语:司考之国际私法考点剖析。国际私法的考点并不是很多,也不是很难,但是由于大家平时接触较少,复习起来会有陌生的感觉,法律教育网的小编跟大家一起来梳理一下国际私法基本理论的考点,以帮大家复习。
  精彩链接:
  2012司考国际法:专属经济区 
  2012司法考试国际法:传统上领土的取得方式
  司考国际司法协助表格总结图
  司考国际经济法辅导:贸易术语
  1.国际私法的任务和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
  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渐频繁,国际民商事合同的签订也越来越多,人身关系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如跨国婚姻、收养、扶养、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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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5日 09:45

  导语:司考国际经济法辅导: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是司法考试中国际经济法的重要考点之一,法律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总结了几种主要贸易术语的使用方法、区分方法及相应例题,希望对司法考试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考国际法专题辅导: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司考国际公法辅导之专属经济区  司考国际法专题辅导:中国现行的国籍制度  司考讲义法理学之法的效力  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   1.FCA(货交承运人)。该术语是适用最广泛的一个贸易术语,可以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此外其交货分两种情况,卖方承担不同的责任。  (1)交货。交货地点的选择对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在卖方所在地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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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01日 17:14

  1.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1)区际冲突法之解决途径——全国统一区际冲突法、各自的区际冲突法、类推国际私法解决、不区分国际法律冲突与区际法律冲突,适用与解决国际私法冲突基本相同的规则  (2)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  2.★★★★中国的区际司法协助:  中国区际冲突解决方案:a.各自的区际冲突法b.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c.全国统一实体法  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有关安排或规定:内地与港澳有双边安排,内地与台湾有单边安排。  送达、取证、认可和执行民事判决、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1)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送达安排

送达
主体
时间
文字
程序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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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0日 09:15

  编者前话:司考的国际私法虽然不难,但是想得到分数也要下一点功夫。小编为考生们推荐的这篇文章就是国际私法的精讲,文字的说明再配合图表的整理,非常有助于大家的记忆。
  总论
  一、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问题
  1.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2.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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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5日 10:24

  五大制度主要包括: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制度。五大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限制外国法适用扩大本国法适用的作用。
  反致通常是通过直接反致、间接反致来达到限制外国法适用的;识别则通过将法律关系定性归人能够适用本国法而不适用外国的法律关系范畴,来达到排除或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目的;外国法的查明通常伴之以“如果查明不了就适用法院地法”的规则,从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目的;至于利用公共秩序保留、宣告法律规避行为无效则更是直接限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手段。当然这些制度本身的存在并不完全就只这一个目的,但以此为线索将其串起来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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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05日 11:21

  1、凡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是本国人,否则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2、司法实践中,对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一般适用定居国法,未定居的适用居住地法。
  3、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为住所。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有:
  A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B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住地所在国国籍为准;
  C 、以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5、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不是主要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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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 11:33

 国际私法是“三国法”复习中最容易的,其主要针对的是如何调整在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私人主体的争议,应复习的重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范围、国际私法的主体重点掌握自然人与法人国籍住所的确定,适用的规范——冲突规范以及规范类型,准据法和准据法的适用,在适用冲突规范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和法律规避);
  2.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主体、法律行为和代理、物权、债权、合同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票据、海商、航空等,重点掌握我国的规定(这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八章及民通意见中的规定);
  3.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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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08日 17:11

 
法律教育网学员xuzhuoyang005 

  我是上班族,平时工作很忙,但是律师也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梦想,为了生计我又不能辞职复习司法考试。在我难以抉择的时候,我认识了法律教育网,自由的学习时间,灵活的学习方式,一下子就解决了我的顾虑。谢谢网校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学习平台,我一定会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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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08日 17:10

  第一节 国籍
  一、概念: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
  二、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1、取得:我国采取因出生获得采取混合制,因加入获得采取申请和审批相结合制。
  A.因出生取得: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混合制原则
  B.因加入取得:申请入籍、法定事实引起
  2、丧失:
  A.自愿丧失:退籍和选择放弃
  B.非自愿丧失:退籍和选择放弃以外的事实出现
  三、国籍的冲突和解决
  A.国内立法
  B.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方式解决。
  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
  A.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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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1日 16:46

  (1)清关手续: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2)风险转移:卖方委托的承运人是船公司,所以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货物越过船舷风险转移。
  (3)交货义务:卖方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完成交货义务。
  (4)运输的方式费用:运输的费用由卖方承担。运输的方式是海运或内河运输。
  (5)保险:CIF术语中,保险由卖方负责,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要求卖方投保平安险。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投保一切险或水渍险。
  在CIF术语下,保险单经背书转移给买方,在航程中出现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在贸易术语中只有CIF和CIP两种术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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