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首页
博客首页
原来你也在这里
零摄氏度
2010年07月21日 10:34

绝望:“对于所希望的事物或情感已不抱任何希望” ,意思上是这样。想起一句话,世界上的幸福都大抵相似,无非是事业有成、合家欢类、觅得如意佳偶,如此而已。而悲伤,悲伤的人,悲伤的原因却大相径庭。悲伤到了极点,是不是就是绝望。我想应该是。一个人,如果对任何任何都无法产生共鸣,无法产生感触,这个人是不是很绝望。不管怎么样,还应该抱着希望的。一扇门关上了,会有另一扇窗等着吗?

未分类  阅读(83) | 评论(0) | 打印

2010年06月23日 16:16

最近好伤心,希望一些事情赶快过去,身边的人,我爱的人,永远快乐无忧!永远健康!

未分类  阅读(88) | 评论(0) | 打印

2010年05月06日 10:42

当你发现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办法感动,那是一种绝望……人活于世,往往想要一些东西,喜欢一些东西。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任何事情,都无法让你产生共鸣,那真是悲哀……或者说,你想要什么,现实却告诉你,你不能要什么,你想做什么,现实却告诉你,你不能做什么。花花世界原本多姿多彩,如果在您眼里,任何事情都变成黑白两色,……无法感动,无法喜欢,无法讨厌,糊里糊涂的一些话……

未分类  阅读(124) | 评论(0) | 打印

2010年05月06日 10: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
  抢劫、抢夺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犯罪。1997年刑法修订后,为了更好地指导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劫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夺解释》)。但是,抢劫、抢夺犯罪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仍然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为准确、统一适用法律,现对审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中较为突出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如下: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

未分类  阅读(201) | 评论(0) | 打印

2010年05月06日 10:34

能不能勇敢说爱世界太啰唆能不能够放空失踪 
   是谁在我的背后说什么好像又没说    一颗心总被你悬在半空中难受    可是你又迟迟不说爱我    没有你我发现自己无法感动    是否当身边的人都变成观众 我该做作    oh you are the sunshine in my life    but i don’t really know    需要你的时候 感受你的温柔    能不能勇敢说爱 吔 哦~   关掉你的眼睛你的鼻和口 say no    如果你也能放下所有 请你点点头    我的心只为你一个人跳动 心痛    可你还能为我改变什么    没有你我发现自己

未分类  阅读(125) | 评论(0) | 打印

2010年01月12日 18:04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用沉默埋葬了过去
  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 才隐居在这沙漠里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 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喔 原来你也在这里
  啊 那一个人 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
  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 却换来半生回忆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 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 喔 原来你也在这里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用沉默埋葬了过去
  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 才隐居在这沙漠里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 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喔 原来你也在这里

未分类  阅读(294) | 评论(3) | 打印

2010年01月10日 11:40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

未分类  阅读(233) | 评论(1) | 打印

2010年01月08日 15:45

赵慨与李升两家相邻,只有一墙之隔。赵家种了一克枣树,挂着红楞楞大枣的枣枝伸进李升院内;李升种着一株苹果树,结着红艳艳的苹果枝也“越境”伸进赵慨院中。
实际上,各家只要将果树的枝条往自家内撇一撇或用绳子将果枝勒住就不会“自由发展”。但赵想:李家很爱吃枣,就让他家尝尝鲜吧!李也想:赵家喜食苹果,就让他家尝尝苹果的美味吧!
于是两家互告邻居,过墙的果子随便吃。
由于互送甜蜜,两家都品尝到了滋味鲜美的水果;由于都惦着邻家,两家便亲如一家。
智者说:“将一个痛苦分给别人,便得到两个痛苦;将一个快乐分给别人,便能得到两个快乐。&rdquo

未分类  阅读(226) | 评论(1) | 打印

2010年01月08日 15:44

“盲人提灯笼”本是一则笑话,指一个人做事没用大脑想,尽是做些多此一举的事。最近我从朋友那儿得到新诠释。
这位朋友是这么说的:有一个盲人在夜晚走路时,手里总是提着一个明亮的灯笼,别人看了很好奇,就问他:“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灯笼走路?”那盲人满心欢喜地说:“这个道理很简单,我提灯笼并不是为自己照路,而是让别人容易看到我,不会误撞到我,这样就可保护自己的安全,也等于帮助自己。”
有一次,我搭朋友的车,就借花献佛,再将这则故事叙述一遍与他分享。朋友听后,颇有同感,又以自己的实际经验加以佐证。他说:“以前我开

未分类  阅读(171) | 评论(0) | 打印

2010年01月08日 15:42

    玛丽打开门时,发现一个持刀的男人正恶狠狠地看着自己。玛丽灵机一动,微笑着说:“朋友,你真会开玩笑!是推销菜刀吧?我喜欢,我要一把······”边说边让男人进屋,接着说:“你很想我过去一位好心的邻居,看到你真的好高兴,你要咖啡还是茶······”
    本来脸带杀气的歹徒渐渐腼腆起来。
  

未分类  阅读(163) | 评论(0) | 打印


1
2»